发布时间:2025-10-19 17:14:30 新闻来源:贝博体彩bb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根据“安莒”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店子集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在辖区内公开招聘2025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允许将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8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共同生活的亲属、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和别的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关于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日人社规〔2022〕3号)文件认定城镇失业职工】,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共同生活的亲属,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正常缴纳公司职工社保人员、公职人员、已享受退休待遇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未享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报名且合乎条件的,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经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经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一经发现按照申报材料虚假失实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安置对象上岗后,亲属成为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补充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
(三)能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岗位需要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法律和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共计25个岗位,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8个,乡村公益性岗位17个,各岗位具体招聘数据见附件。
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与文字功底,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有较强的动手实操能力,身体、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需求、胜任相应工作强度。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服务意识强。
岗位职责:协助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个性化就业帮扶,协助城乡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的联系跟踪服务、日常考勤、补贴发放、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以及协助开展就业公共服务别的需要安排的工作;承担街道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从事就业创业服务、劳动监察、农产品监督、思想文化宣传、社区网格巡查、社情民意收集、社区服务、安全应急、文明劝导、卫生督导、民族宗教事务、残疾人服务等工作,同时做好所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2)岗位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管理、具备岗位履职条件。
(3)岗位工作职责:①保持公厕干净整洁,每天对公厕冲洗至少两次。②各类标牌标志制度需配挂齐全。③品质衡量准则要求达到“六无六净”即及时清洁地面及大小便池,及时倒空纸篓不溢满做到无痰涕纸屑、无屎尿堵塞。及时保洁,确保公厕清洁无蛆蝇无恶臭。及时清洗整理地面,做无污泥积水。每周清洁门窗、墙面、灯具,做到无积尘蛛网。“六净”即墙壁净、门窗净、间板净、蹲位净、地面净、取粪口净。④及时上报公厕设施损坏及运转不良情况,并及时维修保持公厕正常使用。⑤保持公厕旁边的环境整洁。⑥做好夏季公厕消杀工作,避免蚊蝇孳生,每月消毒一次。⑦其他:服从管理,按时上岗,保证劳务质量等。
(2)岗位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管理、具备岗位履职条件。
(3)岗位工作职责:①公墓管理员服从镇殡葬管理办公室的领导,按照镇殡葬管理办公室的要求搞好园区的日常管理和来访群众的服务接待工作,并搞好日常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②做好公墓内绿化苗木的看护、浇灌、修剪、除草等工作。③保持墓地环境卫生,定期对墓地内的卫生进行清扫,每月一次对墓碑进行清理洗涤,搞好焚烧池、香炉内炉灰清理。④看护好墓地附属设施、绿化苗木等基础设施,确保不被人为破坏,发生毁坏的按照市场行情报价进行赔偿。⑤新入住公墓的及时与镇殡葬管理办公室联系刻碑,为刻碑人员搞好服务工作。⑥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注意防火安全。⑦指导殡葬户按要求标准做安葬。⑧其他:服从管理,按时上岗,保证劳务质量等。
(2)岗位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管理、具备岗位履职条件。
(3)岗位工作职责:①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主要做好如康家园日常管理工作,每餐后及时做好厨房清洁卫生和整理工作,未使用完的食品、原料妥善储存。②服务热情、主动,在人手少的情况下,协助其他岗位工作,做好开餐服务等。③积极做好个人卫生,勤洗头、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饭前便后要洗手。④遵守园内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上岗,保证工作质量等。
(2)岗位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管理、具备岗位履职条件。
(3)岗位工作职责:①负责农村幸福院做饭保洁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做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工艺流程的卫生安全。②严禁加工腐败变质变色过期的食品及其原料。③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熟透,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④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荤素分开使用,生熟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前洗净、消毒,保持清洁。⑤食品加工前必须清洗,接触直接熟食前必须洗手消毒。⑥搞好灶间、食堂、配菜间卫生,养成良好个人习惯。⑦用餐完毕后及时将餐饮具清理洗涤干净,保持餐饮具干净卫生。⑧其他:服从管理,按时上岗,保证劳务质量等。
(2)岗位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管理、具备岗位履职条件。
(3)岗位工作职责:①协助医生为辖区老人测量血压、血糖等基础健康指标,并做好记录。②配合医生开展日常健康检查及健康宣教,提供健康咨询服务。③协助开展康复训练,指导老人进行简单的康复活动。④负责老人日常照料,包括生活起居、饮食协助、环境整理等。⑤配合医生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免费健康检查与护理服务。⑥做好医康养驿站卫生清洁与物品消毒,保持环境整洁。⑦协助管理医疗与康复器材,确保安全、完好、可正常使用。⑧其他:服从管理,按时上岗,保障服务质量,积极参加业务培训。
(2)岗位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管理、具备岗位履职条件。
(3)岗位工作职责:①负责指定区域森林资源日常巡护,按规定路线和频次巡查,记录植被生长、设施完好情况,建立巡护台账。②落实森林防火要求,巡查中管控林区用火,严禁违规野外用火,发现火情隐患及时劝阻上报,火情发生时参与初期扑救并协助专业队伍。③监测林业有害生物,观察树木病虫害症状,发现疑似情况及时采集样本上报,配合开展防治工作。④制止盗砍滥伐、非法侵占林地、猎捕野生动物等行为,发现后立即上报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⑤维护林区标识标牌、防火设施、监控设备等基础设施,发现损坏及时上报并协助维修,同时制止林区乱扔垃圾、破坏植被等不文明行为,维护生态整洁。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遵守野外作业规范;服从单位管理调度,按时上岗保证巡护质量,热情参加业务培训与应急演练。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县级审批、签署协议、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程序进行。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其中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到所在社区或村委报名;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到街道人社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相关认定材料;残疾人需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共同生活的亲属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离婚证、调解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对申请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街道人社所初审后,街道办事处进行复审,复审通过人员超出需求岗位数量时,街道统一组织面试择优确定安置人员(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对拟聘用人员,报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公岗办”)审批备案,签订劳务协议,经培训后上岗。
对申请报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街道村居根据报名申请审核情况,结合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职责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本村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公示3天后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名单。经村居(社区)汇总并填写审查意见后由街道复审,复审通过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备案,签订劳务协议,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并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二)人员清退。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街道负责对有关人员进行清退:
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实行政府补贴,包含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标准按照2210元/月(含社保个人承担部分),按月发放到本人社保卡银行账号。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与就业困难人员从事普通、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乡村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实行政府补贴。依据岗位类型、劳动强度、经济发展水平、我县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分级分档发放岗位补贴,按月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系统发放到在岗人员银行账户(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县财政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报名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并追回相关补贴。